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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港媒報道,香港一名拉丁舞導師前年接受抽脂療程後死亡案,負責的女醫生被控違反《危險藥物條例》,19日獲判無罪。負責療程的女醫生關孝孜被控“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或紀錄”,關孝孜在觀塘裁判法院自辯時表示,涉案藥物“哌替啶鹽酸鹽”的登記冊儲存在大廈8樓,由她負責記錄。事發當日她在7樓接見事主後,直接做手術,沒有時間登記藥物。事發後又趕到醫院,一直沒機會返回辦公室。她表示,三星期後返回中心,死者資料及涉案藥物已被檢取,無法更新登記冊。被告還表示,上月中才向警方交出登記冊,是由於上任代表律師未建議她提交。控方問有關登記冊是否後期制作,被告否認。裁判官蘇文隆指,案件的癥結是有沒有相關的藥物登記冊,接納被告的證供相信事發當日登記冊存放在8樓,判被告無罪。裁判官說,控方曾於現場搜證,但在8樓的搜證工作明顯馬虎,調查方向也並非針對有關的危險藥物。案發在前年6月,體重近300磅的32歲拉丁舞導師李嘉瑩在尖沙咀“重生植發中心”進行抽脂美容療程後死亡,關孝孜其後被控未有按法例規定,記錄17個紙盒內的165支藥物 。 (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。)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|